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况有哪些(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)

2023-03-25 21:05:16

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况有哪些(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)

一、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,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中止履行:
1、经营状况严重恶化;
2、转移财产、抽逃资金,以逃避债务;
3、丧失商业信誉;
4、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。当事人中止履行的,应当及时通知对方。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,应当恢复履行。
二、中止履行后,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,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。
上一篇:

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解释规定包括哪些主要内容

下一篇:

已是最新文章

相关文章
返回顶部小火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