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体哪些属于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
1、法律、法规,国家机关的决议、决定、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性质的文件,及其官方正式译文;
2、单纯事实消息;
3、历法、通用数表、通用表格和公式。
4、创意、题材、操作方法、技术方案、实用功能等属于思想层面的,不构成作品,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2、单纯事实消息;
3、历法、通用数表、通用表格和公式。
4、创意、题材、操作方法、技术方案、实用功能等属于思想层面的,不构成作品,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。